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6日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2、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规划和工作计划,组建本单位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人财物等保障。
3、每年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工作重点,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本单位落实《规定》具体办法。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依法决策、防范决策、管理风险。
6、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完善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以及领导干部、全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分类考试。
7、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
8、组建相对固定的法治宣传队伍,整合本单位专兼职普法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
9、充分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微信、简报,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参与、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0、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依据、结果,都应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结合本单位职业特点,积极参与法治人物(事件)评选,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12、积极完成市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牵头、配合、参与等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络、督导检查、典型推介、信息反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