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0日          

中共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员会

关于巡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委统一部署,20241012日至1220委第组对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214组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意见。根据《中共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委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巡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增强政治意识,强化理论武装。中心党委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巡察整改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逐级压实责任。中心党委成立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中心所属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四类问题成立4个整改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压实各级党组织整改责任

(三)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推进整改。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16个方面43个具体问题,中心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建立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落实市委第一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整改”的要求,实行“每周一研究、每月一调度”和“一个问题、一名班子成员、一抓到底”的负责制,做到整改任务到岗、整改措施到人,全力把巡察“后半篇文章”抓紧抓实。

二、强化问题导向,切实以过硬的责任担当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43个问题,提出了110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共完成42个问题整改任务,剩余1个仍在整改中。

(一)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制定印发了《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2025年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截至目前,中心党委已召开18次党委会。共组织召开1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开展研讨发言18次,不断深化了理论武装与实践指导的相互融合。二是督促中心所属各党支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各党支部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关于党纪学习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开展了党纪学习研讨交流。二是组织召开了2025年全市公路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市公路系统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并结合中心实际工作,以案为鉴,深挖病灶,全面剖析了问题根源症结。三是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确保党内法规入脑入心,切实加强了全中心党纪学习教育,有效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3.关于申报计划论证不充分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2025年实施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项目均做到严格把关、深入调研,并根据省级补助资金规模、技术状况、历史养护情况、长寿命使用周期、社会敏感度等因素进行充分论证,已启动实施的9个路面养护工程均通过“三重一大”程序研究,并向市财政局、省综交中心备案。二是对于“十五五”规划国省干线公路项目计划申报前与所在区(市)政府、管委会对接,充分征求了其需求并由其出具了相关意见文件。三是涉及农村公路事项,根据《中共鹰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的批复》(鹰编办〔2025〕5号)文件精神,农村公路职责整体划入市、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我中心将整改任务清单移交给市交通局,并按要求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整改工作。

4.关于通行品质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依据《农村公路管理职责移交协议书》,明确界定了市交通运输局及市公路中心农村公路移交内容与项目清单,其中由我中心继续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的“不畅路”项目共计25个。截至当前,我中心已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全部完成清单所列的“不畅路”项目。

5.关于养护资金拨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根据《中共鹰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的批复》(鹰编办〔2025〕5号)文件精神,农村公路职责整体划入市、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我中心将整改任务清单移交给市交通运输局,并按要求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整改工作。(经全面排查2024年度全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结存情况,目前,各中心已把剩余日常养护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6.关于谋划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根据上级公路主管部门要求,结合鹰潭市普通国省道现状和“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编制鹰潭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十五五”规划项目。二是对于S422潢溪至邓埠段公路改建工程前期工作积极主动与余江区政府联系,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和施工图批复、施工单位招标,并开工建设。三是我中心积极与上饶市、抚州市公路部门联系沟通,了解周边地市普通国省干线“十五五”规划情况。四是开展鹰潭市“十五五”普通国省道发展规划工作,已将鹰潭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十五五”规划上报上级公路主管部门,争取相关项目进入省“十五五”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库。

7.关于项目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针对普通国省干线竣工验收工作,明确了普通国省干线项目竣工验收责任主体为市交通运输局和市行政审批局,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组织。我中心负责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已完成竣工验收项目的后续管养。二是针对S422余江潢溪至邓埠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停滞问题,我中心配合项目建设主体余江区政府多次赴省交通厅汇报协调,推动该项目顺利重启。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施工招标,于2025年8月底重新开工建设。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我中心作为行业指导部门,对G320贵溪城区南移和G320黎家岗至唐山段升级改造工程等在建项目开展了常态化督导和安全检查。

8.关于公路安全隐患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修订完善了《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025年汛期暑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普通干线公路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等制度。二是扎实开展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贵溪中心管养的S422路段在2024年全省普通国省干线管理日常养护省级巡检中,排名从82名提升至前30名。三是加大所管养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道路安全隐患104处,已整改103处,整改率达99%。

9.关于解决民生实事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针对G206国道改线工程施工时,对村小组反映的未设置机耕道、灌溉渠道设计过高等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0.关于危桥改建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之中。一是安排人员每天对所管辖国省干线危桥重建计划中的余江境内坊山一桥、春涛一桥、立交桥、彭家桥4座未开工桥梁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S207圳上桥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为2类桥,非危桥,无改建的必要。二是全力推进危桥改建进度,目前已完成上述4座危桥改建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批、施工招标等前期工作,从2025年9月开始“挂图作战”,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2025年年底前完工。三是鉴于农村公路管理事权移交,我中心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推进后续整改工作。

11.关于公路部门自行组建养护公司,脱离财政与国资监管,与各区(市)中心“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事企不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为彻底整改公路建设养护体制改革不彻底问题,中心党委制定专项方案,经多次专题研究及与市国资委等部门协商,将原贵溪、余江、月湖、龙虎山各中心下属四个养护公司重组为贵溪(月湖)和余江(龙虎山)两家公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实现“事企分开”,整体划转市国资委,由我中心代管。企业法人由编外人员担任。7月底前完成了原四家公司清产核资。通过第三方机构组织编外人员竞聘上岗并已到位。两家新公司已建立薪酬管理、供应商遴选等内控制度,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原则运行,并逐步开展实质性运营。

12.关于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公众号发布内容审核未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保密工作有欠缺,涉密文件管理不规范,电报与文件未区分等级、保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完善了《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信息文稿审核和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截至目前,“鹰潭公路”公众号发布的6篇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审批流程,信息发布准确无误,有效提升了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质效。三是组织召开全市公路系统保密工作培训班,全面强化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3.关于组织围标串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以余江中心胡杰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组织相关干部学习招投标、采购等法规,并开展项目自查,加强监管严防围标串标。印发《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养护工程依法选取招标代理、监理等单位,并将选取结果等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所有“三重一大”会议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并听取意见。相关工程选取流程均依规通过指定平台或决策程序完成。

14.关于规避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2025年实施的普通国省干线养护工程,均通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后方可启动前期立项等工作,坚决杜绝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投标等现象发生。二是2025年已实施的13个普通国省干线养护项目,400万元以上项目1个,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取施工单位,400万元以下项目12个,均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小额工程交易专区或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公开选取施工单位。

15.关于违规发包转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制定《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养护项目须依法依规实施,并加强全过程监管,2025年实施的项目,均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各项前期工作。二是2025年实施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项目,均依法依规按程序选取招标代理和监理等单位。

16.关于项目预结算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制定印发了《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预(结)算管理办法》,明确相关科室职责,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结)算管理。二是制定印发了《鹰潭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修订稿)》,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设计变更。三是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结算审核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评审机构查看项目现场。

17.关于存在违规套取项目资金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我中心高度重视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今年普通国省干线养护已争取到省级补助资金6638万元,没有违规套取项目资金的现象。并严格执行《鹰潭市普通公路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没有明确具体项目的省级补助资金,先会同市财政局提出分配建议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再由市财政局下达至区(市)公路中心;已明确具体项目的省级补助资金,全部按照项目属地原则下达至区(市)公路中心。

18.关于资金使用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进一步完善了《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收入管理办法》《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严格依据规定列支费用,强化财务监督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二是要求各中心上报其自营驿站收支预算情况表,持续加强了对驿站的收支监管。针对月湖南站驿站运营等相关问题,已于2024年12月上旬开始立行立改,取消了月湖南站驿站餐饮服务,解聘原驿站劳务人员,进行成本控制,仅保留一名人员负责驿站日常管理,并将原位于月湖中心的公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食堂搬至南站驿站,充分发挥驿站服务功能。三是针对贵溪中心打造“鹰路廉行”党建品牌工程,设计费过高的问题已立行立改,并退回相关金额。

19.关于违规核销应收账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制定了《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往来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借支,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二是严格遵守往来管理办法,办理核销往来。三是制定了《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加强了财务档案管理,做到责任到人。

20.关于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于3月20日将市重点项目2020年至2023年存款利息收入已上缴市财政非税局。并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加强了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对产生的非税收入及时上缴财政,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1.关于国有资金流失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制定《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公路系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国有资产监管二是追缴国有资金。对余江养护公司13.26万元已追缴到位。对社田源培训中心租赁费追缴相关法律文书已提交至法院,正按程序等待法院开庭。

2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针对未登记的五洲路住房等固定资产登记列入单位固定资产,实现账实相符,并出台《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并在全市公路系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目前盘查工作已完成。

23.关于2021年以来新建5个公路管理站均存在建设规模大、空置率高、使用率低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制定《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管理站职责》,加强公路管理站(服务区、驿站)管理。二是通过公开拍卖、租赁、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等方式,对现有公路管理站资产进行盘活,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进一步提升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水平。三是对拟2025年新建公路管理站(服务区、驿站)的选址、规模等均进行充分论证。

24.关于照搬照抄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完善了《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工作规则》《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纪委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规范工作程序。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截至目前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共5次,切实把日常监督做实、做细、做到位。三是组织举办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聚焦党纪、党建、行政、安全、养护等业务维度,有效提升了参训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水平和多领域履职能力。

25.关于项目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针对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制定《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制度》《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程档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成了中心机关档案室工程档案整理工作。二是针对余江中心档案管理的问题,已邀请市档案馆专业人员其对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组织全市公路系统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工作培训及现场实操。

26.关于人浮于事现象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针对路网监控中心应急值守问题,已于2024年12月开始由路网中心领导带班严格按照五班三运转值班值守。二是按照能上能下干部管理原则,对路网监控中心主要领导进行了调整。三是对3名兼职聘用人员全部清退,杜绝人浮于事现象再次发生。

27.关于违规支付通讯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针对违规支付通讯费的问题,截至8月,中心机关干部职工共退缴通讯费5.2万元。

28.关于超面积配备办公室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3月对全中心范围内办公用房开展了自查自纠,摸清底数,余江、贵溪、月湖中心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已立行立改。

29.关于违规购置、使用公务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对全市公路系统公车使用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完成全系统7辆公车车牌更换和公车标识喷涂;余信贵月湖特大桥、信江南路延伸工程2个项目部借用车辆已退回原单位。二是加强公车管理。出台《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办法》,并对全系统公车按实际用车需求重新配置使用,按照“总量控制不变、内部合理调剂”的原则,协调市机管部门完成全系统12辆公车编制的调整。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30.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中心党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召开了2025年全市公路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市公路系统正风肃纪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二是4月初制定了《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纪委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出台《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推进清廉公路建设的意见》,全中心189人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发放了“致公路干部职工家属一封信”、“家庭助廉倡议书”100余份。三是狠抓年节等关键时间的监督预防,在节假日期间对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并于4月份在全中心集中开展了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其中自查发现相关问题6个,4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

31.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制定《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工作规则》、《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制度。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中心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共18次,均邀请派驻市交通局纪检组参加,上会议题做到会前充分沟通,并认真听取派驻纪检组的意见。

32.关于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三重一大”会议均邀请派驻市交通局纪检组参加,并认真听取派驻纪检组的意见。二是积极开展同级监督、日常监督,4月中旬中心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进行“一对一”政治谈话,并对下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开展了集中谈话;分管领导分别与分管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共计16人进行了政治谈话。7月22日,组织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共35人开展廉洁提醒谈话并提出廉政要求。

33.关于机关党委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制定了《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中心机关党委工作规则》,明确了机关党委工作职责,规范了机关党委工作程序,并增加了一名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加大了机关党委工作力度。二是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员发展手册》等,了解掌握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和发展党员相关程序,确保中心机关党委与各级党组织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34.关于组织生活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举办了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特别邀请了市直机关工委上官新亨书记开展《机关党建知识》专题讲座,提高党务干部的能力水平。二是成立了中心党委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指导联络点,班子成员参加并认真指导所联络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从严要求,有效推动各党支部高质量开展组织生活会。

35.关于党费收缴未足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于2024年12月对全中心党员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了自查,未及时缴纳党费的预备党员已足额补齐党费。二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按时收缴了党费,今年上半年全中心共收缴党费17934.35元,全部按时收缴到位。

36.关于人员超聘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针对巡察反馈的聘用人员超聘问题,我中心实施了专项治理,全中心原聘用编外人员共89人,截至7月底,中心机关及下属单位保留聘用人员49人(其中:司机、门卫、保洁、食堂厨师等辅助岗位27人,余江(龙虎山)和贵溪(月湖)公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内部竞聘上岗人员22人),解聘清退编外聘用人员40人(含近亲属23人),清退比例46%。同时,加强了对公路管理站日常保洁临聘人员的管理,余江、龙虎山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临聘人员134人,已清退120人,清退比例90%。

37.关于关亲顾友普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经全中心上下群策群力、共同推进,并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与管理的通知》(鹰府办字〔2018〕10号),结合工作实际,对全中心共聘用编外人员近亲属人员进行清退。截至7月底,30名近亲属共清退23人,清退近亲属比例77%。

38.关于定岗定资随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2025年3月,针对除退伍安置人员以外,包括4名公开招聘人员在内的编外聘用人员工资过高问题立行立改,每月工资从4056元(含“五险一金”)降为 3584元(含“五险一金”),每月降薪472元。二是针对贵溪中心聘用的摄影专业人员及因酒驾被开除公职人员问题,经2025年3月11日市公路中心贵溪中心支委会研究决定,对摄影专业人员及因酒驾被开除公职次月返聘人员共两人予以解聘,于2025年3月31日正式完成解聘程序,并将两人解聘情况向市公路中心备案。市公路路网监控中心对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及兼职人员共两人于2024年12月底予以清退。

39.关于干部管理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3月份已对全中心在编人员进行了摸排,并对不正常上班人员依据个人需求和特长重新安排了岗位。并配套出台了《干部职工日常工作与年度考核实施方案》。二是联合印发了《中心党委与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协作配合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了中心党委与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的联系。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40.关于措施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和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个梳理和归类,并建立了整改清单和台账。同步开展整改工作,做到有效推进并完成整改。

41.关于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成立中心党委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党委书记定期开展了研究和调度工作,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整改问题,每周一研究、每月一调度,截至8月,党委会专题研究调度共9次,日常调度共25次,有效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建立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台账,每月调度并及时更新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截至8月,共调度更新进展情况共8次,对达到销号条件的问题及时上会研究相关销号事项,确保整改工作有条不紊向前推进。

42.关于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对全中心上下2020年5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存在违规发放的值班费、审计津贴、保密、综治补贴、工地补贴、稿酬、先进个人奖等津补贴,截至4月,已清退到位。并严格落实《鹰潭市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及各项奖金福利发放项目共性清单2021修订版》要求,规范津补贴发放。

43.关于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违规发放差旅费的问题,我中心开展了差旅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中心上下退缴不规范发放的差旅费共15.6万元。并出台《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差旅费管理相关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盯巡察整改目标任务,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扩大已经取得的整改成果,推进公路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巩固提升,确保整改落实效果。中心党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全面提升巩固整改成果,强化巡察成果应用,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

二是持久发力,推进整改清仓见底。中心党委将聚焦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始终坚持整改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靶心不散,不断强化整改工作举措、随时调度掌握进度,加力加压推进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漏问题、不留尾巴。

三是注重实效,坚持以整改促提升。中心党委将继续坚定信心决心,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融入公路工作发展全过程,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问题查处力度,加强廉政监督教育,聚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个中心,继续抓好作风建设等专项整治活动,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意见的全面整改落实。对移交的问题线索继续加大调查办案力度,该处分的处分,该免职的免职。同时,继续开展诫勉谈话、集体约谈、通报批评等工作,确保整改全面到位。对已取得阶段成效、但需长期坚持整改的工作,紧盯不放,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严格纪律刚性约束,强化制度执行,堵塞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着力解决公路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公路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01-6262305;邮政信箱:鹰潭市信江新区经济大厦C336室;电子邮箱:ytglglj@163.com

 

 

 

中共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员会

                                                                                                                  202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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